本网讯(梁靖 陈汇强)1月11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委员会召开首次假劣药品认定审核会议。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假劣药品认定委员会主任杨跃峰主持会议,假劣药品认定委员会成员、许昌市公安局特邀专家、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和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案人员汇报了相关案件及提请认定的涉案药品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案情对涉案药品相关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
会议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假劣药品认定工作,2022年8月,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假劣药品认定意见的通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许昌市检察院、许昌市公安局和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组建工作机构,明确认定范围和程序,确保认定意见合法、规范、权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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