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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骗保犯罪的司法治理路径探究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张培艳 时间:2024-10-31
导读: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通过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为子女的教育费用和生活规划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同时保障自己安度晚年,为自己和子女都带来经济上的安全感。而养老骗保犯罪则是指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养老金的行为,这类犯罪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还对社会稳定和老年人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有效治理养老骗保犯罪,需要从法律、社会、教育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形成全方位的治理体系。

养老骗保犯罪的司法治理路径探究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现状及发展态势备受关注。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减少因老年贫困而引发的社会问题。通过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保障了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骗取养老保险金行为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性造成威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骗保行为不仅会导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本文旨在分析骗保犯罪概念特点、当前养老保险治理现状,探讨存在问题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养老骗保;犯罪预防;司法治理;策略建议

一、 引言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通过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为子女的教育费用和生活规划提供一定的保证金,同时保障自己安度晚年,为自己和子女都带来经济上的安全感。而养老骗保犯罪则是指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养老金的行为,这类犯罪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还对社会稳定和老年人生活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为了有效治理养老骗保犯罪,需要从法律、社会、教育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形成全方位的治理体系。

二、养老骗保犯罪概念及特点

(一) 法律概念

养老骗保犯罪是指以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养老保险金的行为,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根据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种情形,刑期从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养老骗保犯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代办养老保险骗局:不法分子谎称有能力代办养老保险,欺骗老年人一次性交纳保费,承诺可以定期领取养老金。一旦得手,便消失无踪。二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通过伪造、编造虚假证明材料,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文件、档案年龄等形式,骗取养老保险金。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征信。因此,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行,是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的重要措施。

(二)养老骗保犯罪特点

一是侵犯客体特定。主要侵犯的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尤其是他们辛苦积累的养老金。侵犯养老保险客体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社保基金的破坏上。他们通过欺诈手段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财,不仅对他们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导致老年人生活困境,影响社会大局稳定。这些案件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侵犯公共利益,更是对法律尊严、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对社会风气造成败坏。二是侵犯养老保险客体的行为还具有多重社会危害性。它不仅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保险制度,破坏金融秩序,还对保险标的构成威胁。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不仅损害了老年人的经济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欺诈手段多样。犯罪分子可能冒充社保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以提供高额回报的养老保险产品为诱饵,或者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等方式误导老年人。受害群体主要是老年人,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较为迫切,且相对缺乏足够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司法治理的现状、难题与挑战

(一)覆盖不够广泛

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多层次、多支柱的体系。政府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尽管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仍有一部分人群未能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如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基金压力增大

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同时,政府通过投资运营等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逐渐增大。部分地区出现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给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

(三)服务水平差异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养老保险服务逐渐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尽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在养老保险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服务水平在各地之间存在差异。

(四) 法律界定不清

骗保犯罪的界定主要依据是否实际骗取了保险金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行为,在实际运用中,对构成骗保犯罪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资金流向、是否实际骗取了保险金,主观上是否具有诈骗保险金的故意等因素难以有效把握。

(五) 社会认知不足

公众对于骗保行为的性质和危害了解不够,容易将其与正常的保险理赔混淆,导致对骗保行为的警惕性不高。社会对于骗保行为的宣传教育不够,导致很多人不了解骗保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对于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部分老年人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六)执法难度增大

犯罪团伙通常具备专业知识,熟悉保险理赔工作流程,作案手法隐蔽,往往以车险虚假事故或扩大车辆损失冒充真实事故进行欺诈,作案时间长,涉及金额大。不法分子勾结保险机构内部人员,操纵或假冒被保险人报假案,进行快速索赔和结案欺诈,增加了执法的复杂性和难度。利用小额赔案进行大量欺诈,这种手法虽然金额小但数量多,使得执法机构需要处理大量案件,增加了执法成本和难度。不法分子利用保险电销、网销不见人、不见车的特点,先出险再投保或购买巨额保险后制造虚假事故进行欺诈理赔,这种新型欺诈方式给执法带来新的挑战,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执法部门要不断更新策略和手段。

四、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制度设计

骗保犯罪完善制度的核心在于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首先,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宣传长效机制。通过“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鼓励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并对遵纪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正面宣传。其次,建立举报投诉机制。设立举报专线,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及时办理各种举报投诉,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第三,建立考核淘汰机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严重违规的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第四,建立约谈管理机制。对发现的不规范医疗行为进行约谈,要求被约谈对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第五,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 举报制度和联合检查制度。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将更多人群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同时,优化制度设计,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 加强基金管理

加强保险基金管理的核心在于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通过严格的管理,可以有效防止基金被挪用、侵占或滥用,确保基金能够专款专用,从而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首先,要加强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基金安全意识。其次,要加强流程管理和会计核算。在基金收支管理全过程中,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两条线”、执行印章、U盾管理,对账制等管理制度。同时,改进会计核算方式,采用权责发生制,全面反映基金的收支及当期损益情况,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要加强内控管理和数据核查。严格岗位权限管理,按比例轮岗,杜纶元·人通办、账户混用等违规行为。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累计核查疑点数据,规范业务经办行为和流程,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加强基金监管力度,坚持专款专用,防止基金流元和滥用。

(三) 提高服务水平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使员工掌握识别保险犯罪的方法和技巧。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对保险业务进行全面监控和分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保险业务风险预警系统,实时监测业务风险。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优化客户服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客户服务,增强客户满意度。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反馈保险市场动态和风险情况,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对保险犯罪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加大信息技术在养老保险领域的应用力度,推动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四)进行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保险公司、消费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强化技术防范手段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可以有效提高防范保险犯罪的能力和效果。同时,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实施方案和措施,以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保险诈骗专项行动,旨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包括排查、宣传、建章立制等多个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司法治理的策略与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将更多人群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同时,优化制度设计,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加强基金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如提高缴费比例、拓宽投道等。同时,加强基金监管,防止基金流元和滥用。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信息技术在养老保险领域的应用力度,推动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四是明确法律界定。通过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明确相关罪名的能化转型。加强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服务水平的均衡性。五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六是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推动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多元化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需求。

五、结语

总的来说,中国养老保险治理现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加强基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以及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等措施,可以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治理体系,确保其公平性、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在未来,我们需要继续关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龄化社会的需求。界定标准,确保依法严惩。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普及金融知识和防骗技巧,提高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公安、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养老骗保犯罪。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产品的审批和监管,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预警能力。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养老骗保犯罪的发生,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张培艳,女,郑州轻工业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郭跃铮 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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