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罗兰轩 海刚)日前,刘某来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和感谢信,表达自己对法院公平公正办案的感谢。他在感谢信中言道:“感谢建安区人民法院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司法机关是人民的司法机关!”
据了解,刘某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均在岗加班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12小时,实行两班倒的轮岗制度,用人单位却并未给刘某额外支付加班工资。2023年,用人单位将刘某无故辞退后,刘某多次讨要其加班工资无果后,遂将用人单位诉至建安区人民法院。
在受理刘某与其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后,为高效妥善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民一庭庭长王杰,多次与该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一方面向其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告知其应付未付加班工资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多轮协商后,最终用人单位与刘某达成和解,并将刘某的加班费全部支付到位。
今后,建安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持规范高效的工作态度,积极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创造稳定的劳动环境,也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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