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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获赠四面锦旗 执行迎“开门红”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17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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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梁靖 李扬 刘静)新年伊始,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四面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寥寥数语,由衷地表达对执行法官倾情执行、司法为民情怀的谢意,执行干警们打响节后集中执行“开门红”。

  

  据了解,在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赵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30万元,申请执行人李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人与被执行人赵某释法明理后,赵某愿意以物抵债,该案进入拍卖程序。经过与被执行人赵某沟通协商,很快办理了委托、评估、拍卖手续,涉案房产得以顺利拍卖。最终申请人李某顺利拿到了执行款30万元。

  

  “在我无助的时候,让我看到希望,感受到了温暖,也体会到了咱法院工作人员的执着敬业精神……”1月11日上午,薛某给执行局干警孙紫睿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对公正高效的执行服务给予肯定和赞扬。

  

  薛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薛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但被执行人赵某再次失信,仍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恢复执行后,经网络多方查控,被执行人赵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得终本。1月4日,申请人薛某联系执行干警孙紫睿,表示找到被执行人赵某下落,孙紫睿立即组织团队赶赴现场,将赵某传唤至法院。孙紫睿考虑到双方纠纷持续时间较长,于是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向双方提出还款方案。最终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协商,双方各作出让步,赵某当场支付了20万元欠款,双方签署结案手续。

  

  刘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提出分期履行的方案,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达成执行和解后,杨某并未履行该协议。执行干警仲聪聪多次督促其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杨某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并且躲避执行不主动处理问题。1月6日,仲聪聪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杨某传唤至法院。仲聪聪再次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杨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仲聪聪在确认其没有积极配合的态度和行为后,当场宣读执行拘留决定,依法拘留杨某15天。杨某在被拘留3日后,其家属表示杨某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履行义务,后其家属将涉案款26.5万全部履行完毕,杨某得以提前结束拘留措施。

  

  星光不负赶路人,甘以热血写春秋。下一步,该法院将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诉求期待,真正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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