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靖 刘少玄 吕海龙)为持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火龙法庭到方岗镇昌王村巡回审判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把法庭搬到群众中间,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禹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现在开庭,请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上午9:00,火龙法庭庭长马会娟主持庭审正式开始。
因原被告双方均已年过古稀,行动不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与属地政府和村委会进行沟通后,该案在当事人家门口健身广场公开进行审理。
该案涉及兄弟间债务及侵权纠纷,矛盾纠纷原由已久,多方利益纷繁复杂,是典型的乡村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庭审过程中,马会娟庭长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询问,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庭审后,马会娟决定在庭后继续做调解工作,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开在村里的庭审,既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也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在身边,目的就是起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火龙法庭庭长马会娟表示,今后,该庭将继续采取更加便捷的司法举措,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发挥更大的司法效能。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