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珂瑜王凯琦)10月8日,河南省获嘉县城区崔某等10余名居民向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送来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印着“敬业正直合情合理情系百姓恩情永记”的锦旗,感谢矛调中心帮助他们解决了某幼儿园改扩建涉及其住宅拆迁赔偿问题。
9月15日,获嘉县城某幼儿园园长和居住在该园西楼的10户居民代表共同来到该县矛调中心,请求调解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与拆迁住户就搬迁条件与经济补偿等纠纷。矛调中心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当即成立由中心主任、省优秀调解员王随芳,市金牌调解员王全喜,县优秀调解员陈建中组成的调解小组并迅速投入工作。
经了解,2011年,根据县委、县政府教育改革部署安排,,县城某初中撤销后改建成幼儿园。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和封闭式管理,需要园内住户搬离。针对赔偿问题,住户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教育部门也做出诸多努力,但都协商未果,至今已十年有余。
2021年,该幼儿园经上级部门批准,已列为重点改扩建项目,总投资800余万元,现北楼已动工建设。如西楼住户不能及时拆迁,将影响整个工程进度,幼儿园非常着急。因居住环境和生活也受到很大影响,10户群众也心急如焚,多次找到园方领导要求马上解决,否则将到上级部门反映。
经过实地勘察和入户走访后,调解小组多次与拆迁户沟通协调,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和要求。10户住户要求的补偿标准为:居住面积2500元/m2,储藏间500元/m2,楼梯、走廊公用面积1000元/m2。校方坚持:居住面积1500元/m2,储藏间200元/m2,楼梯、走廊公用面积不进行补偿。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标准差距过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小组针对当事人赔偿差距问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作出合理的妥协。并明确指出,住户购买房屋时,房屋使用证上不包括公用面积,楼梯走廊公用面积的赔偿标准要求过高;但另一方面楼梯、走廊等公用设施是日常生活所需的一部分,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给祖国下一代提供安全优美的学习环境,同时考虑到住户现在居住环境的不便,调解小组加班加点工作,想尽快解决问题。
经调解员不懈努力,9月28日双方自愿达成并签订协议:居住面积按照房屋使用证为准补偿2000元/m2,储藏间350元/m2,楼梯、走廊共用部分的赔偿标准为每家2000元,另每家补偿搬家安置费5000元。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拆迁补偿款已支付到位。国庆期间西楼住户已按照协议约定搬离,10月5日,学校的拆迁工程随即启动。
仅用半个月时间,获嘉县矛调中心就迅速解决了困扰群众和园方多年的大难题,众住户非常感激,于是就出现了文中开头送锦旗和感谢信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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