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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人民法院:终本清仓 “执”在必行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4-10-10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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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梁靖 彭宝怡 李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工作部署安排,集中化解一批终本案件,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攻坚行动,不断完善终本案件的管理,梳理案件并建立分类台账,探索执行方式和措施运用,着力推动终本积案、沉案实质性结案,有序化解执行“历史枷锁”。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借款纠纷一案,经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进行调查,均查无财产可供执行,2019年7月襄城县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子虽然“终本”,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兑现,执行干警始终记挂在心。多年来,襄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数次走访被执行人家属,告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家人对孩子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家属积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力求以理服人,以法促和。9月25日,周某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通过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申请人赵某的借款本息,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付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方调查,付某名下均查无可供执行财产,2017年襄城县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得知被执行人付某的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出警,将付某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并耐心进行释法明理,详细阐明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付某表示要与王某某进行协商并尽力筹钱赔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付某当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该起案件得以执结。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只要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就会执行到底。自“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群众需求,针对终本案件坚决做到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自9月20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受理申请恢复执行案件17件,已执结9件,执行到位89.21万元,持续对执行积案“历史包袱”减负释压。

  

  案件终本不是执行“终点”。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全力攻坚终本案件,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即“重启”案件执行,依法有序化解执行“历史包袱”,以“守心清仓”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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