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法制金融 >

襄城县人民法院:桩桩“小事”关民生 件件“小案”连民心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12-29
导读:

image.png

   

  本网讯(梁靖  刘乐儿 刘静)近日,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由四穗玉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长达几十年的积怨也在员额法官王国战的努力下彻底消除。

  

  2023年6月,该院审理了一起因四穗玉米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8月,在襄城县王洛镇,因被告人张某偷掰张某远家里的四穗玉米,二人发生争执、厮打,期间,张某用拳头将张某远打伤。经法医学鉴定,张某远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被告人张某之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承办法官王国战查阅卷宗后,意识到双方的矛盾并不仅因四穗玉米引发,遂对该案件双方近亲属、户籍所在地村两委以及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到案发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得知双方系邻里关系,几十年前因宅基地等纠纷结怨,矛盾一直搁置未得到解决,造成积怨越来越深,最后被告人偷掰被害人的四穗玉米成为了双方打斗的导火线。

  

  了解到该案背后的真正矛盾后,王国战法官多次召集村两委、双方近亲属、律师等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较深,调解难度极大,未达成调解,承办法官综合被告人张某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量刑情节等,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过程中,王国战法官并未因为该案件已经移送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终止对该案的调解,在繁重的审判任务之余,克服地理位置较远、时间紧迫等原因,利用周末到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与村两委一起斡旋调和,走访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深入了解双方想法与诉求。

  

  经王国战法官反复释法及分析利弊后,双方当事人调整心态,最终达成谅解。被告人张某从一开始的不认罪认罚态度恶劣到服判息诉,被害人从一开始拒绝和解希望从重处罚到自愿谅解被告人。

  

  桩桩“小事”关民生,件件“小案”连民心。这一起“小案件”充分展示了法官能动司法的担当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更是主题教育成效的具体体现。襄城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以更加有效的举措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法制金融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