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法制金融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贷型诈骗案件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10-16
导读:

  本网讯(梁靖 董盼利 任文龙 )近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贷型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十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5年至2019年期间,陈某以开办浴柜厂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夸大自己经济实力,隐瞒背负债务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在同时期与多人处男女朋友或者虚构其他事由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某、王某等八人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背负较多外债,且无固定经济来源,在同时期与多人交往,夸大经济能力,隐瞒生意经营的真实状况,明知不具有偿还能力仍然大额借钱,以供事后挥霍,实质上是以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虽有少部分偿还,亦是出于安抚被害人、防止案发的目的。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不具有偿债能力,主观上不具有偿债意愿,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陈某已部分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钱某等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在对朋友进行帮助的同时,也要了解朋友的财务情况,谨防借贷型诈骗。不论是出于救急或救穷的考虑,要想谈钱不伤感情,就应在出借钱财时慎重衡量对方的偿债能力,谨防出于信任而成为诈骗分子的摇钱树。不轻信口头承诺、外在表现,不因恋人、亲戚、朋友的关系而放松警惕,才能尽可能避免对簿公堂时,因可执行财产不足而导致执行不能,亲人变仇人,伤钱又伤心。


法制金融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