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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夫妻贩毒 双双入狱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06-26
导读:

  本网讯(梁靖 任文龙)丈夫胡某旭多次贩毒,还把妻子拉入犯罪深渊,妻子曹某明知丈夫贩毒,却仍提供资金支持,最终夫妻二人双双进入监狱。

  

  据了解,胡某旭、胡某林二人系犯罪前科人员。2021年,二人多次前往云南昆明购买毒品。曹某在明知胡某旭是购买毒品进行贩卖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胡某旭将所收到款项转交胡某林购买毒品后带回河南许昌禹州,再交由胡某旭进行销售。

  

  三人分工明确,曹某将资金经由胡某旭转交给胡某林,胡某林联系购买毒品并完成运输,胡某旭销售。2021年11月,胡某旭在购买毒品并吸食后,在酒店被查获。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旭、胡某林、曹某结伙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胡某旭、胡某林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曹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曹某当庭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胡某旭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胡某林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说法:本案被告人胡某旭与曹某系夫妻关系,丈夫胡某旭不顾妻子安危,屡次贩卖毒品,还将妻子拖入犯罪的泥沼;妻子曹某在明知丈夫胡某旭贩毒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制止其犯罪行为,反而为其购买毒品提供资金支持,构成贩毒罪的帮助犯,最终夫妻二人双双进入监狱。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应当通过本案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对身边可能存在的毒品交易要坚决抵制、划清界限、积极举报,这既保证了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对犯罪人员的挽救,以免其酿成更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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