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法制金融 >

建安区人民法院: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再出发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admin 时间:2023-04-11
导读:

微信图片_20230410173824.jpg

    

  本网讯(梁靖 王轶冰)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4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执行局再次集中执行力量,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确保“豫剑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早上6点钟1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按照既预案及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重拳出击,以雷霆之势直奔执行一线。

  

  直击现场一:

  

  民工讨薪无小事  执行出手解“薪酬”

  

  “我都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没想到经过咱们执行干警的调解,这么快就拿到了钱。”收到履行款项的王某开心的说。

  

  2021年4月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建立劳务合同关系,双方约定到期支付劳务工资12万余元。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2万余元后,一直未支付剩余劳务费用。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仍未按时履行判决生效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一方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及时进行线上冻结操作。另外,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释法明理,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务。在法律的震慑下,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剩余劳务款当场履行完毕。


微信图片_20230410170546.jpg

  

  直击现场二:

  

  锲而不舍 将执行跟进到底

  

  2019年李某、魏某等与袁某、周某签订承揽合同,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李某不慎坠落身亡,李某父母、女儿等人将诉袁某、周某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袁某、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李某、魏某等人各项损失8.6万元。然而袁某、周某一直未如期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一直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经执行干警线下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房屋一处,随即执行干警对该房屋依法予以查封,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和执行干警进行联系沟通,希望能够暂停对房产的拍卖达成执行和解,经反复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履行现金2万元整,下余欠款约定于2023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案件终结执行。但执行干警仍一直跟进关注该案件情况,多次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2023年4月10日,被执行人袁某、周某和申请执行人一同来到区法院,以微信+现金支付方式,将剩余款项一并偿还给申请人,案件至此履行完毕。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彰显专业风范,针对不同案情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做好分工协调工作,对于有能力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进行耐心释法明理,劝诫督促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对于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秉持以人为本、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加强沟通疏导,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强制措施,进一步扞卫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法制金融

网站首页 - 地市资讯 - 法制金融 - 科教文卫 - 乡村振兴 - 体育旅游 - 河南要闻 - 舆情焦点 - 智库访谈 - 关于我们 - 信息举报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邮箱:dxyqyjy@163.com 举报电话:0371-55550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23 河南智库舆情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21406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