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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阳牡丹进入依法保护新阶段

来源:河南智库舆情网 作者:洛阳 时间:2023-12-26
导读: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劭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书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康凌香,洛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占国,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绿化管理中心主任熊红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网讯(郭跃铮  韩露  张艳艳 )1226日,《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河南省洛阳市新闻发布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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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劭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书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康凌香,洛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占国,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绿化管理中心主任熊红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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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是牡丹的原产地、发祥地和重要的传播地,洛阳牡丹作为洛阳的重要名片,在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洛阳市牡丹保护与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对洛阳牡丹进行立法保护,既是贯彻省委、市委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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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全方位的重构,将牡丹保护与发展体系化、科学化。


  一是优化管理机机制。《条例》明确市林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牡丹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等工作,市文广旅、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牡丹保护发展相关工作。同时,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等形成合力。


  二是突出产业发展。《条例》围绕牡丹一二三产发展,对产业发展重点、市场导向、平台打造、龙头企业培育、交易流通、文旅文创发展等作出规定,为牡丹产业发展的全链条、全环节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条例》设保障措施专章,围绕牡丹产业要素保障,对品牌建设、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研发、资金保障等扶持措施进行了明确,使条文的结构更加严密,便于操作。


  三是彰显文化特色。《条例》设文化与传承专章,对加大牡丹文化保护,加强牡丹非遗及文物保护、支持开发推广牡丹文旅文创产品、牡丹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等作出规定,突出牡丹文化展示、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提高洛阳牡丹文化影响力。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条例》坚持不抵触、不重复原则,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处罚不再重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对破坏、毁损绿地内牡丹植株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文清 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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